新聞發佈
《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諮詢文件》
法律界政改意見調查
2014年4月25日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本會”)是由一群在中小型律師行執業的律師自發組織成立,目的是促進香港中小型律師行的共同利益;為事務律師及大律師營造有利的執業環境,以互助形式,集中資源,增強競爭力;推廣業界共同互助服務及團結業界、鞏固友誼。本會會員包括事務律師及大律師,會員人數超過600人。
為了解及向政府反映本會會員對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以下簡稱“政改”)的意見,本會於2014年4月14日至4月24日進行了問卷調查,並於2014年4月25日舉行了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主講的政改講座。袁司長於該講座中向律師會員介紹了政改諮詢文件,並向律師會員收集了有關意見。本會亦向袁司長遞交了本會的政改意見調查結果及意見書。本會促請政府於制定政改方案時考慮本會律師會員的意見。
本會的政改調查結果顯示:-
(一) 約八成半的受訪者希望2017年能普選特首;
(二) 約八成三的受訪者認為提名委員會委員人數應是由800人至不多於1,600人;
(三) 約七成的受訪者認為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第45條,認為符合的只有不足兩成半的受訪者;
提名委員會的組成
(四) 受訪者同意及不同意提名委員會的組成維持現有四大界別及分組不變的各佔約四成八;
(五) 約三成九的受訪者同意維持現有四大界別但新增分組類別,不同意的受訪者約有三成一,約三成的受訪者並無回答此條題目;
(六) 約六成四的受訪者同意提名委員會的公司及團體票改為個人票,不同意的受訪者約有三成二;
(七) 約五成二的受訪者認為需增加法律界別分組人數,約一成二的受訪者認為法律界別分組人數應增加至50人;
參選者資格
(八) 約三成四的受訪者認為有意參選者需獲不少於一成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提名才可被提名委員會考慮作特首參選人,約三成二的受訪者認為有意參選者需獲不少於三成的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提名才可被提名委員會考慮作特首參選人;
候選人資格
(九) 約七成一的受訪者同意特首參選人需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提名才可當特首候選人,不同意的受訪者約有一成八;
(十) 約四成七的受訪者認為特首候選人人數應為三位,認為應有四位特首候選人的受訪者約有三成二。
(十一)約八成一的受訪者認同中央的任命權是實質的,不同意的受訪者約有一成一;
(十二)約有七成六的受訪者不支持佔領中環行動,支持的受訪者約有一成半;
(十三)約有七成七的受訪者認為佔領中環行動有可能損害香港法治,約一成半的受訪者認為不可能。
本會意見如下:-
一. 希望2017年能普選特首;
二. 建議提名委員會委員人數不多於1,600人;
三. 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第45條;
四. 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特首候選人,即指特首參選人需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提名才可當特首候選人;
五. 建議特首候選人人數為3至4位;
六. 中央的特首任命權是實質的;
七. 不支持佔領中環行動;及
八. 佔領中環行動可能損害香港的法治。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
2014年4月25日
新聞查詢:陳曼琪律師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會長 (電話:7388-9631)
附件:
140425 SAMLAW《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諮詢文件》 法律界問卷調查發佈會 (f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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